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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须知
2005-6-9 13:26:57
提交资料:
一、 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二、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三、 行驶证原件;
四、 机动车号牌;
五、 属于已交售解体的机动车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六、 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和营运车辆在机动车回收企业解体时,应拍摄车辆解体后的照片和包含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部件的照片;
七、 属于号牌、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灭失的,应公告声明作废;
工作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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