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张龙发同志在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
执法中,被违法人员暴力袭击牺牲,交通协管员陈勇东受重伤
他们用法律保障平安、维护尊严!
鲜血铺就平安路
本报讯(记者 施晓焰 王美红)2006年4月4日,红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张龙发同志(男,38岁,中共党员,1986年参加工作)在上路值勤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执法时,被违法人员暴力袭击,壮烈牺牲,交通协管员陈勇东受重伤。
2006年4月4日13时许,警张龙发按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工作安排,带领两名同志在红河县迤萨镇勐龙村委会勐龙街岔路口执法时,发现红河县勐龙乡勐龙村委会勐龙街人白海荣(男,23岁,驾驶GA8514号二轮摩托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同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并酒后驾车,以及载人超过额定人数(载3人)。民警张龙发告知其行为严重违法,并对其进行面对面的教育,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时,违法行为人白海荣突然拔刀对执法人员进行暴力袭击,导致民警张龙发胸、腹部多处受伤,壮烈牺牲,交通协管员陈勇东受重伤。
案发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政委张均、红河州公安局副局长赵彪和交警支队长普发明率有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往现场,指导县公安局开展工作,并看望慰问民警张龙发同志的家属和协管员陈勇东。
目前,犯罪嫌疑人白海荣已被红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