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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分和审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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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6-10 10:10:38 |
摘自《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1号发布 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记分和审验 第四十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3)。 第四十四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记分查询方式,提供查询便利。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 第四十八条 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附件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五)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六)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七)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公路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三)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六)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在高速公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的; (二)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四)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的; (六)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七)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八)不按规定超车的; (九)不按规定让行的; (十)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 (十三)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的; (十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十五)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十六)逆向行驶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二)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三)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四)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五)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六)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七)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八)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九)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十)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一)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十二)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十三)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全头盔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三)不按规定会车的; (四)不按规定倒车的; (五)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六)驾驶机动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七)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 (八)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 秩序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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